本报讯 (记者 何 可)3月12日,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和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四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网络商品质量与平台责任研讨会上,《全国部分消协组织2020年比较试验汇总分析》正式发布。
该研究显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消协组织2020年发布了22次标注样本来源的比较试验结果,涉及测试商品1191件。其中,线上采样不达标率为38.70%,线下采样不达标率30.64%。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
针对线上商品不达标率较高问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平台内销售商品不达标率较高,说明平台在规则制定或日常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漏洞和短板,或者存在把关不严、管理不力、责任不强等问题。平台需要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平台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网络商品不达标率较高,主要是电商平台的责任太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表示,网络商品的销售商家地域很广,消费者遇到问题找销售商家维权的成本很高,平台一般只要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就可以规避责任。所以应该继续加大平台的责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