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3年第6期)。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3年第6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赵二果品经营部经营不合格砂糖橘的处置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中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企业购进砂糖橘20公斤,货值220元;已销售20公斤,货值240元。截至目前,已发出产品召回公告,未有砂糖橘召回。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当事人是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我局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