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5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编号:CZ20223002)。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CZ202300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3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无锡市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五香料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3期)涉及无锡市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五香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50箱(30袋/箱,350ml/袋),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没2700元的决定。(决定书编号:澄市监处罚〔2023〕0100337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