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号),涉及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汽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的蒸汽花生共计500kg,抽样4.5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蒸汽花生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3日对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