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号),涉及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汽花生。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12月29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的蒸汽花生《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蒸汽花生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凡成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蒸汽花生共计500kg,抽样4.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销售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蒸汽花生。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