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
抽样编号为XC22330281308434248的精制雪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永生蔬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雪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精制雪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2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127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53元;2.罚款50000元,共计罚没50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