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州省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0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0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食品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清镇市峰桦鲜果店经销的橘子、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专班计划有关要求,于2022年07月28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橘子、商标:/、规格型号:称重、购进日期:2022年07月28日、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不合格项目:丙溴磷,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20118539号。
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专班计划有关要求,于2022年07月28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芒果、商标:/、规格型号:称重、购进日期:2022年07月28日、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20118536号。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清镇市峰桦鲜果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按程序调查清楚后,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清市监处罚[2022]188号。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可能是种植户未合理使用农药。
2.清镇市峰桦鲜果店已明确将进一步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