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3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3号)
台州市路桥四新阳光酒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虾菇的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虾菇,《检验报告》(No.22JF0826338);购进日期:2022年8月26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市路桥四新阳光酒店;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9月9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虾菇,我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在2022年8月26日从金清中心菜市场水产类32摊位徐加兵处购买进货12斤,已全部销售完毕,2022年9月26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处置,截至2022年10月14日,召回数量为零。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所经营涉案不合格虾菇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虾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过排查,食品不合格可能是海水污染造成的。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