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DC22120119114430072),涉及蓟州区1家餐饮小吃店。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东辉小吃店生产经营的油条经抽样检验,所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4月22日向天津市蓟州区东辉小吃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早点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厨房有三种添加剂,其中星剑石香甜泡打粉是含铝添加剂,当事人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制作油条时未严格按比例添加,是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油条都是当场制作销售并处理的,因此本案无法召回。
天津市蓟州区东辉小吃店生产经营的油条经检验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油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伍仟(5000)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该企业制作油条时未严格按照比例添加含铝泡打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