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1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通报(3月14日)》。据通报,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将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以及诚信度低、有过违法记录的餐饮企业等高风险和问题多发领域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餐饮行业大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牌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处理情况 |
1 | 北京五味斋涮肉坊 | 老北京涮肉 | 超范围经营 | 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 | 北京鱼你永富餐饮店 | 鱼你在一起 | 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冷链食品混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
3 | 北京艾莉丝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百小烧 |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口冷链食品无法在“北京冷链”平台追溯;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冷食类和生食类)未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业整改。 |
4 | 北京江城记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无 | 专间门窗未及时关闭;地面上油污较多;垃圾桶未盖盖;食材放置未离地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5 | 权金城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 | 权金城 | 未按规定贮存食材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6 | 北京明豪兴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后厨环境脏乱 |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 |
7 | 北京喜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喜番 | 未按规定贮存食材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8 | 北京木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老方家羊汤 | 后厨操作人员未佩戴工作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9 | 北京金顺天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聚亿宫廷糕点 |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业整改。 |
10 | 北京顶丰祥云商贸有限公司 | 禧酥记糕点 |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后厨地面上有积油、积水、污垢;垃圾桶未加盖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业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