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涉及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抽样日期:2021-09-03,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甲拌磷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公斤,已销售3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崇市监处罚〔2021〕699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