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2日,广东省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涉及和平县岭排路好又鲜蔬菜店销售的豆角,对其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和平县岭排路好又鲜蔬菜店经销的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21/9/6、规格:散装)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NCP21441624612300097)。2021年10月19日,经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经销的豆角(豇豆)“克百威”检验项目检测不合格。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合计207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和市监处字〔202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