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1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 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期)》,涉及苏果超市(高淳)有限公司银杏路店经营的香蕉、江苏大塘饮食创意有限公司南京高淳分公司使用的碟子、高淳荣华楼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切蜇丝。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淳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如下:
苏果超市(高淳)有限公司银杏路店经营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45千克,2.6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均已销售,货值322.2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为种植过程中添加。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字【2021】255号。
江苏大塘饮食创意有限公司南京高淳分公司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原因正在排查中,针对该企业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高淳荣华楼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切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原因正在排查中,针对该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