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信用中国(天津)网站披露,日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被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累计罚款13.8万元。
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 裸露土体苫盖不到位
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显示,中交一航局因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其罚款9.9万元。
中交一航局因施工现场裸露土体苫盖不到位,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其罚款3.9万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2年1月6日。处罚书文号分别为A1002021060、W1002021001。
以上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天津)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6月,注册资本约66.71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涛。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等。
曾因非法占地、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范危险等被通报处罚
本网注意到,中交一航局除了上述处罚外,近年来有不少被通报处罚记录。
2021年9月,中交一航局因非法占地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41.91平方米土地,罚款5709.55元。
2021年2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处罚事由为2020年12月1日15时05分在违法地点光明区高新西路东周公园对面实施了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违法行为。
2019年8月,该公司因“施工现场裸土未苫盖、土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未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被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通报处罚。
此外,2017年至2018年,该公司因“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等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