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川区建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南川区建涛白酒酿造坊(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白酒产品(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43862),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0年5月26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抽检方式方法及检验结果均没有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经2021年9月1日现场检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5L,销售价格为40元/L,货值2600元。截至2021年9月1日,除抽检的3L外,剩余62L均未销售。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并对当事人依法立案调查。
(三)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二、重庆市南川区泰中酒厂生产的白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重庆市南川区泰中酒厂(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白酒产品(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43861),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0年7月18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抽检方式方法及检验结果均没有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经2021年8月31日现场检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L,销售价格为96元/L,货值3840元。截至2021年8月31日,除抽检的3L外,剩余37L均未销售。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并对当事人依法立案调查。
(三)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