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7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被抽样单位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区重庆盛博尔农贸市场83、84、85、86、87、88、89号,负责人:李田锋,样品名称:黑芝麻,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9613399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1月30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30日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送达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96133999)和检验报告(No:SC21500000596133999),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不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且在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黑芝麻均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销售的不合格黑芝麻为零售,没有销货记录,已销售的不合格黑芝麻无法追回,也不能召回。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1日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采购该批次黑芝麻时收集的供货者身份信息开展调查,经调查,该批次黑芝麻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于2021年1月30日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贸易市场蔬菜市场15b区1-097号的江津区旭阳调料经营部购进。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核查处置期间已将调查情况函告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