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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号)

2021-11-17 17:21: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号)。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号)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21JF0813433),涉及我区1家超市。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椒江铭正超市销售的批次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09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21JF0813434),根据该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销的批次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54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嗪,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358,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20769-200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0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香蕉已全部对外销售,现场未发现剩余的同批次产品。因该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1年11月10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对存在隐患的香蕉进行下架,联系供应商查明原因, 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食品溯源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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