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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2021-11-12 17:5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抽检编号为DC21331000005133316 香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005133316;产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2021-08-10(购进日期),保质期:/, 不合格项目:吡虫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41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20769-200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壹陆捌生活超市。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09月0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香蕉检出吡虫啉,该抽检产品为超市零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香蕉,具体检验结果为检验项目:吡虫啉,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41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20769-200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抽检不合格香蕉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不合格香蕉的购进票据,已严格落实了索证索票工作。上诉香蕉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其中检出的吡虫啉,只有通过专业的检测才能进行判断,当事人超市确实不知道销售的上述香蕉不合格,建议免予处罚,不予立案。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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