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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号)

2021-11-09 09:44: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号)

一、抽检编号为XC21331081305932135津碧泉语饮用水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1305932135;产品名称:津碧泉语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7-3;规格型号:17升/桶;保质期:60天;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花芯百州饮用水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17日对当事人温岭市花芯百州饮用水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津碧泉语饮用水销售,其余同批次津碧泉语饮用水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津碧泉语饮用水,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够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以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温市监处(2021)1629号)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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