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 南京市溧水区一家小吃店被罚

2021-11-04 15:53: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2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五期)》,涉及南京市溧水区祥和小吃店经营的油条(抽样单编号:DC21320100002635516)。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79mg/kg(标准指标:≤100 mg/k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06-08。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产品2.5千克,成本8元/千克,货值20元。已全部售完,销售价15元/千克,货值250元。该店实施主动召回,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产品。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过量使用含有硫酸铝钾的膨松剂。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7.5元,并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处字【2021】229号。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健康肉品牌发布会暨产品推介会在 ...

  • 河北省清河县:“羊绒之都”

  • 向盐碱地要收成!年出栏67万头山东 ...

  • 寻找黑叶猴的“金娃娃”

  • 江苏淮安 工人在加工汽车配件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