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2021年第13期)。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2021年第13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生产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常青花园店经营的“白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常青花园店经营的“白砂糖(规格型号:800g/袋;生产日期:20210513)”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420000486930396,经检验,色值不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常青花园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该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决定对该超市给予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常青花园店递交了整改报告,经营环节无法查明原因。整改措施如下:立即下架封存不合格产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加大对产品批次检测报告索取频次。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