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6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9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文通粮油经营部经销的特鲜酱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贵州流通环节调味品专项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于2021年07月07日对你单位(□生产 ☑经销 □自制 □采购)的 (产品名称:特鲜酱汁、商标:松花+图形商标、规格型号:438ml/袋、生产日期:2021-02-20、质量等级:合格品)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报告编号为FHN20210719515。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贵阳文通粮油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依法按程序调查清楚后,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不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清市监不罚[2021]23号。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可能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的原因。
2、贵阳文通粮油经营部已明确将进一步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