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1年第17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季桥镇同心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冠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面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2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季桥镇同心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冠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对于淮安市淮安区季桥镇同心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冠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无蔗糖面包的行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交代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较好且货值金额较小。
根据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8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