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四期),涉及南京市溧水区如海副食品超市经营的爽心步步糕抽检不合格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80732061)。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霉菌,检验结果:霉菌220 CFU/g(标准指标:≤150 CFU/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05-18,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产品40盒(150克/盒),进价2.25元/盒,货值90元,销售15盒,剩余25盒,已实施强制措施封存,销售价4元/盒,货值160元。该店实施主动召回,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产品。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严,导致微生物超标。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爽心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5金爽心步步糕;2.没收违法所得26.25元;3.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处字【2021】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