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2021年9月食品违法行为单位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 所属环节 | 处罚结果 |
1 | 市中区老胖餐厅 | 市中区老胖餐厅(经营者:许有坤)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消毒案 | 餐饮 | 处罚款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
2 | 市中区卓派百货商行 | 市中区卓派百货商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处罚。 | 流通 | 免予处罚 |
3 | 市中区小谭锅火锅店 | 市中区小谭锅火锅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做出处罚。 | 餐饮 | 没收违法所得152元整,罚款5000元整,以上两项共计5152元整,上缴国库。 |
4 | 济南市中区万圣超市 | 济南市中区万圣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处罚。 | 流通 | 免予处罚 |
5 | 市中区聚鲜果蔬店(经营者:孟令童) | 市中区聚鲜果蔬店(经营者:孟令童)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 流通 | 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