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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生姜)核查处置情况

2021-09-08 15:33: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抽样单为PER20210390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样单为PER20210390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刘凯新果蔬超市2021年5月18日经营的生姜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21年6月15日,我局收到由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生姜检验报告(NO:PER202103905),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告知了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现场放弃复检。经现场检查,未见同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该批生姜采购记录及供货方相关资料现场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已要求企业排查原因并督促企业整改,已复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5月18日抽检不合格生姜是当事人于2021年5月18日进购的,购进数量25斤,共计抽样数量2.6斤(除抽样外其余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工作,目前召回数量为零。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拟对你(单位)免予处罚。生姜为生鲜蔬菜,故召回数量为零。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已督促该企业排查出现不合格生姜的原因,在生姜种植环节,是菜农超量使用农药所致。整改措施为: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把进货关,固定进货渠道,学习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相关知识,已复查并整改到位。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6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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