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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塘鲺)核查处置的通告

2021-08-15 21:16: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塘鲺)核查处置的通告。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塘鲺)核查处置的通告

万宁万城炳光生鲜摊销售的塘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任务来源:省抽不合格;食品名称:塘鲺;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4月25日;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销售者(被抽样单位):万宁万城炳光生鲜摊;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第二市场摊位。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2日启动核查处置,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请复检和异议的权利;二是现场调查;三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已查明,当事人购进该批不合格塘鲺共5kg,已全部销售完毕。

2.产品控制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召回公告》,但因该批次产品销售时间距离发现问题时间较久,产品已被使用,召回数量为零。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经合议、审批,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8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出现塘鲺不合格情况可能是源头养殖环节,今后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进货票证。我局对其进行了复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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