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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8月食品抽检信息来了 18家餐饮单位餐饮服务环节出问题

2021-08-13 20:56: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将市本级抽检的487批次中不合格样品34批次进行通告。

01 食品生产环节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等15类共计105批次样品。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桐庐县富春江镇万弘油坊(桐庐县富春江镇俞赵村)生产的2批次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02 食品流通环节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等共10类168批次样品。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项。

03 餐饮服务环节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214批次样品。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2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德盛宾馆有限公司(萧山区义蓬街道义盛路837号)销售的1批次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下城区椒炎餐厅(下城区东新街道长浜路718号东方茂商业中心501室-45)使用的1批次水杯、1批次骨碟、1批次酸菜鱼盘、1批次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紫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14幢101-102室)使用的1批次麻糍碗、1批次长条白盘、1批次骨碟、1批次鸡中翅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奇异鸟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2幢104室)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善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7幢106室)使用的1批次料碟、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钱塘新区倩涵小吃店(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1栋103室)使用的1批次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顺小吃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284号)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汤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钱塘新区荣篱餐饮店(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7幢108室)使用的1批次筷子、1批次茶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钱塘新区翊悠鱼餐饮店(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14幢105室)使用的1批次勺子、1批次碟子、1批次圆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江干区云贵上府餐饮店(江干区九堡街道九堡家苑一区7排3号101)使用的1批次小碟、1批次米线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江干区全羊宴餐饮店(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九堡家苑一区6排3号,101、102、103)使用的1批次菜盘、1批次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下城区聚鲜馆餐饮店(下城区洄龙湖邸42幢105室)使用的1批次不锈钢勺、1批次饭瓢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有间炖吧餐饮有限公司(下城区华中路241号)使用的玻璃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渥那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城区望江街道望江东路332号130室)使用的1批次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欧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浦沿街道滨盛路3867号宝龙城1幢114-116、191-193室)使用的1批次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奥体李白餐饮有限公司(萧山区宁围街道时代博地大厦401室)销售的1批次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方央鱼仓餐饮有限公司(萧山区宁围街道时代博地大厦301室)销售的1批次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富阳金港大酒店(富阳区富春街道凤浦路218号)销售的1批次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 苯并(a)芘

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污染,如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二是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 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即食海蜇检出铝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

●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操作人员在上完卫生间后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未达标,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卫生状况。

(供稿: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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