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省局2021年第38期)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期)》,涉及佳木斯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销售的豆芽(销售日期:2020年9月21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 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豆芽,销售日期:2020年9月21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东风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销售、召回、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销售该批豆芽共计4公斤, 货值16元,已销售4公斤,无库存。
附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 | / | / | / | 豆芽 | / | / | 2020/9/21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 0.112 mg/kg | 不得使用 | 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