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豆芽)风险控制情况

2021-06-15 16:28: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省局2021年第38期)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期)》,涉及佳木斯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销售的豆芽(销售日期:2020年9月21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 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豆芽,销售日期:2020年9月21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东风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销售、召回、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销售该批豆芽共计4公斤, 货值16元,已销售4公斤,无库存。

附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佳木斯市东风区桂荣豆芽摊床

/

/

/

豆芽

/

/

2020/9/21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0.112 mg/kg

不得使用

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品黄皮尝小吃 儋州大成黄皮美食文化 ...

  • 荷花口味 棉花糖口味......大 ...

  • 铁拳”行动|福建厦门:查处2家侵犯 ...

  • 禹城:生猪全产业链实现“智慧监管” ...

  • 贵州大龙:供不应求!“致富鸡”让新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