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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公布2023年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3-12-13 10:46:01 即墨市场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一、某房地产公司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广告案

2023年8月14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某房地产公司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7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进行检查,发现广告中含有“壹城壹寓小资产大回报实现财富自由”“靠租金养老学校社区商机无限收益不愁”“小资产大回报坐等收租赚不停 LOFT公寓”“学府商圈坐地生金”“挺你放手一搏宠你躺赢收租 2023投资只看LOFT两居”“坐等收租赚不停即墨核芯商圈寓见大未来”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广告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房地产广告宣传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极易误导消费者理性购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房地产广告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青岛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1月20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30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青岛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在其公众号中于2020年10月26日开始发布的“口腔抑菌液”宣传中表述:临床上主要用于咽喉炎、扁桃体炎的治疗等内容,经核查,“口腔抑菌液”为消毒产品;又于2021年3月8日开始发布的“痔疮的症状以及治疗”宣传中表述:金缕梅痔植灵冷敷凝胶+金缕梅痔植灵湿巾产品最大亮点是健康、安全……无任何副作用,经核查,金缕梅痔植灵冷敷凝胶为医疗器械。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广告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广告发布单位应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三、青岛某新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啤酒保鲜桶案

2023年9月20 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某新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啤酒保鲜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啤酒保鲜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某新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车间内生产啤酒保鲜桶,未办理生产许可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涉案啤酒保鲜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当事人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存在污染啤酒的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四、即墨区某农资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案

2023年6月28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某农资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犯“瑞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复合肥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对即墨区某农资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营现场内放有待售的标有“瑞和®”标识的复合肥料38袋,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授权证明材料。经查明“瑞和”为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出具了辨认证明,认定即墨区某农资店待售的标有“瑞和”标识的复合肥料,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关系农业、农村、农民的切身利益。农资经营者应当加强进货来源查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销售供货来源正规合法的农资产品。

五、青岛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3年8月18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对青岛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无生产日期的“鲜食海参”、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9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安排到青岛某水产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成品库存放有35袋“鲜食海参”未标示生产日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日期与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是社会关注焦点和舆论热点。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始终坚持对食品违法行为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大力弘扬市场监管正能量,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充满活力、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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