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自贡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消委会陆续向大众公布“自贡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围绕案例以案释法,打通消费堵点,解决“急难愁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8
珠宝消费惹争议 消委协商促解决
(一)案情简介
2022年2月18日,消费者赵先生在富顺县代寺镇某金银营业部购买了价值800元的金镶玉,打算作为礼物送给朋友,由于购买时店内灯光很强,直至返回家中才发现玉石中含“一个黑点”,赵先生对该商品不满意,随即找到商家协商退货,商家告知退货需扣除购买价格40%的违约金。赵先生表示,自己违约愿意承担一定违约费用,但商家要求支付40%的违约金不合理。双方协商未果,当日,赵先生向富顺县消委会代寺分会进行投诉,希望帮助其维权。经查,双方未约定维修、更换及退货等售后事宜,购买时消费者对商品进行了检查确认,商品能提供《鉴定证书》。鉴于赵先生购买的金镶玉并非定制款,且由于商品保存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在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2月20日,双方达成协议,商家扣除100元违约金后向消费者退款700元。
(二)案例评析
根据《消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商家在消费过程中,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售后服务有关内容及细则,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商家单方面要求40%的违约金,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富顺县消委会代寺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尽量选择大商场和品牌专卖店,购买前仔细查看饰品外观及质量证书,购买后保存好购物凭证及产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