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吉水金鸿图电器厂,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电饭锅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廉江市吉水金鸿图电器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81MA4WCUDN17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钟**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1679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廉市监执队处罚〔2023〕21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生产销售不合格电饭锅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557.1元,并处罚款7700元,罚没款合计8257.1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77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5571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5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5 | ||||
处罚机关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