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下洋镇顺景门窗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徐闻县下洋镇顺景门窗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000000000000000X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440825600136395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1954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徐市监外处罚〔2023〕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的徐闻县下洋镇顺景门窗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中,当事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送2018-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当事人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调查时承认其违法的事实,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确认。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罚款1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5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5 | ||||
处罚机关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