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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新华联生鲜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03-16 11:27: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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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六市监处罚〔2023〕40号。涉及六安市裕安区新华联生鲜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六市监处罚〔2023〕40号

六安市裕安区新华联生鲜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六安市裕安区新华联生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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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种类:1.警告;2.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3.没收侵权商品:年份原浆古井贡酒(古5)1箱(净含量:425ml*4盒)、年份原浆古井贡酒第6代(献礼)4箱(净含量:425ml*4盒);4.处罚款35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3日

已履行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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