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关于北京大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灯市口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东市监处罚〔2023〕60号

2023-03-02 11:50: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北京大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灯市口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东市监处罚〔2023〕6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3〕6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大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灯市口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CFHB23
工商注册号11010102541284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姜*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抽检2022年10月20日批次的生姜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并对抽检的同批次生姜主动实施了召回措施。当事人销售的生姜是由上级公司(北京大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当事人出具了供货商资质和采购数量单据。2022年10月17日批次生姜,2022年10月17日购进6.5公斤,销售6.5公斤。销售价人民币9.96元/公斤,违法所得人民币64.74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4.7元;
罚款金额(万元)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64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2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5-28
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思南:家庭农场闯出致富路

  • 春天的集市热闹祥和!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杭 ...

  •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市场监管所走进 ...

  • 精准计量惠民生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