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市监综处罚〔2022〕221号),涉及山东金苗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1号
| 山东金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生物毒素含量、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及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用农产品案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山东金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生物毒素含量、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1、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2、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十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叁拾柒元壹角(237.10元);罚款伍仟元(5000.00元),罚没款两项共计伍仟贰佰叁拾柒元壹角(5237.10元)。2、没收违法所得伍拾捌元捌角(58.80元);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罚没款两项共计贰万零伍拾捌元捌角(20058.80元)。
| 山东金苗商贸有限公司;91370103MA3CU1X26B | 李怀广 | 2022.12.1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