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一起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妆处罚〔2022〕193号 | 安庆市开发区欣艳百货经营部 | 92340800MA2Q2R6J2T | 张忠林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