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两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迎处罚〔2022〕144号 | 安庆市迎江区元秀水果经营部 | 92340802MA2TUK689E | 丁元秀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一百三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1日 | |
2 | 庆市监迎处罚〔2022〕145号 | 安庆市迎江区弘正德超市 | 92340802MA2W1H2Q7F | 吴庆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一百三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