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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缉”“消费刺客”

2022-09-19 17:46: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安徽省滁州市消保委、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刺客”通缉令,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刺客”,敢于用法律为铠甲,维护自身权益。

科学理性消费 保持“人间清醒”。“消费刺客”的涌现,将消费升级演变成了一场心智游戏,玩概念、搞噱头,把不同等级的同种商品混在一起,浑水摸鱼割韭菜,虽也明码标价,但却考验消费者眼力,需消费者足够精明、擦亮眼睛,看清价格标签,特别要注意物价对应、计量单位、收费规则等信息。在追求个性、潮流、颜值的同时,保持寻遍全网、翻遍攻略、货比三家的务实之风,简约适度消费。遇到“消费刺客”,不做沉默的羔羊,不因“面子”轻易放弃维权,助长“消费刺客”的嚣张气焰,及时主动投诉举报,坚定履行消费监督职责。

诚实守信经营 少玩“心机套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明确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家自以为聪明的把戏,看似“一次性”获得了高利润,却让消费者丧失信任,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应把重心放在提升品质、内容与价值匹配、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上面,细水长流地走下去。

携手引导维权 亮起“正义之剑”。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市场巡查检查,整治商品、服务未明码标价、未明示消费内容、超出普通消费者日常认知、价质不符、虚假宣传等消费误导和消费陷阱,将投诉举报较多的“消费刺客”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让“消费刺客”无处遁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督促企业遵纪守法,引导经营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恪守诚信经商原则,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发声,宣传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不法商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梁岩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李美娜)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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