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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内违规建设门卫室 漳州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2.5万余元

2022-09-19 17:18: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漳州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公示。

(图源: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公示显示,该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编号200001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编号200001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编号200001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编号200001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编号20000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编号200001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4﹞编号20000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4﹞编号2000011号规定进行建设,在漳州芗城区南坑路以南,漳华中路以北,新华北以西龙门天下1#-19#楼、中心会所及地下室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在小区18#、19#楼中间增建一间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25.20㎡。查时该项目建设已完工。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及《实施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4项丙级C档的规定,建议限改(按《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整改意见通知书》漳自然资审[2022]1002号要求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26万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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