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7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01月004)。涉及河口区孤岛小苏馒头房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处罚〔2022〕8号 | 河口区孤岛小苏馒头房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河口区孤岛小苏馒头房 | 92370503MA3D310C1U | 苏红亮 | 1、没收违法所得7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2022.1.25 | 自动履行 | 60日内向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