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7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01月005)。涉及河口区云霞副食百货商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等三起案件。
序 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 违法 事实 | 处罚 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 业名称 或自然 人姓名 | 违法企 业组织 机构代 码(行 政相对 人居民 身份证 号) | 法定代 表人(负 责人)姓 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 定日期 | 行政处 罚的执行方 式和 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处罚〔2022〕1号 | 河口区云霞副食百货商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河口区云霞副食百货商店 | 92370503MA3WBWYB59 | 宋云霞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22.1.25 | 自动履行 2022.1.25 | 60日内向河口区人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东河市监处罚〔2022〕2号 | 胡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 胡波 | 510228197204217658 | 胡波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2022.1.25 | 自动履行 2022.1.25 | 60日内向河口区人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东河市监处罚〔2022〕7号 | 河口区河口市场马光乐生肉摊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 河口区河口市场马光乐生肉摊 | 92370503MA3FLA5L1A | 马光乐 | 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2、罚款1000元。 | 2022.1.27 | 自动履行 2022.1.27 | 60日内向河口区人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