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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广东省肇庆市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公布

2021-12-09 17:15: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以来,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相关领域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规范了广告市场秩序。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部分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

肇庆市*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中对其生产的普通食品“罗汉果菊花膏”使用含有医疗用语进行宣传,广告含有如下内容:“罗汉果菊花膏有清热润肺、止咳、清肝明目的功效。在夏季饮用,对感冒、暑热、肺热、咳嗽、痰多、口干、慢性咽喉炎、便秘有很好的缓解作用。同时,它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使用医疗用语对“罗汉果菊花膏”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以罚款500元。

02

广宁县谭*福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1688采购批发平台的网店上架销售“山楂面”商品,销售网页标有“无添加”。涉案产品“山楂面”的实物外包装标示“配料:小麦粉、山楂粉、食用盐、碳酸钠(食用纯碱)……,0添加任何防腐剂、香精与色素,不加糖,不加油”。当事人在网店销售“山楂面”时宣称其为“无添加”,与产品包装标示信息不相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以罚款1543.38元。

03

肇庆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宣传“祛痛冷敷贴”“消痛冷敷贴”等商品。宣传含有如下内容“……公司采用特有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复位治疗法,专门针对骨质增生等引发的坐骨神经压逼疼痛、腰椎腿疼痛、肩周炎、颈椎病等症状进行有效、科学治疗。具有治疗针对性强、复发率低,免除手术开刀痛苦等优势。”广告制作费用共3200元。当事人宣传商品性能、功能、用途等信息与商品备案信息不符,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消除影响,罚款9600元。

04

广宁县古水镇金*食品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阿里巴巴淘宝平台开设网店,于2020年12月8日上架销售b365水果酵素原液商品。上述产品的销售网页标题中含有“b365水果酵素原液台湾进口SOD原液综合果蔬夜间素液体净化血液”的内容。当事人宣称涉诉产品“酵素原液”能“净化血液”并对人体血液健康有帮助的宣传内容与涉诉产品“酵素原液”普通类食品功能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1500元。

05

广东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阿里巴巴网站销售其生产的一次性无纺布熔喷布蓝色防护抗菌民用口罩。该网店销售网页宣传该产品具有“抗菌”功效。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制作成本为45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有关证据证明该广告内容的真实有效。当事人不能证明该广告用语真实有效,不能证明其生产的口罩产品有“抗菌”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1600元。

06

广州市盘*饮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四会市珠江新城小区和四会市碧桂园豪园小区电梯内投放广告,广告含有如下内容:“XX峯,天然弱碱性山泉水;养生奥斯卡,南方十大养生水;有效缓解痛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广东省放心水生产基地;天然弱碱性偏硅酸型……”。当事人对关于XX峰饮用水“有效缓解痛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广告宣传内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15474元。

(来源:肇庆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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