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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2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12-07 18:08:10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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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2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2月7日,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2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临洮县三岔路酿皮店因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定西市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经营者刘小琴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甘南州超宇门窗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被甘南州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该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该案成为新规施行后,我省首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例,将为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为了规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施行。新规重点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主要针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新规施行以来,甘肃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谁执法、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紧抓适用较重行政处罚案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加大“铁拳”行动力度,用足用好信用监管工具,强化联合惩戒,实现“利剑高悬”,促使市场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提升守法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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