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消息,北京市朝阳区向阳加油站日前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其被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
加油枪气液比连续8天预警
朝环境车罚字﹝2021﹞231号披露,现场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显示15号汽油加油枪气液比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连续8天预警,在线监控系统未按要求报警。不符合北京市《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的规定(在24h自然日内在线监控气液比超范围次数达到总次数的25%,在线监控系统应预警,连续5d出现预警状态应报警)。
依据相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加油站罚款2万元。
违反相关法规条例被有关部门多次处罚
本网注意到,该加油站今年除上述处罚外,还有2次被处罚记录。
2021年7月,该加油站被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处罚事由: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情况。
2021年1月,该加油站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万元。处罚事由:未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者不正常使用。
此外,在2020年,该加油站还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版)》等被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向阳加油站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8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亚西。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成品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8月29日);零售烟草;零售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销售汽车配件、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民用建材(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机械设备、日用杂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