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8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迎江区一姐餐饮店。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迎处罚〔2021〕352号 | 安庆市迎江区一姐餐饮店 | 92340802MA2UR3DY4W | 王桂华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 | 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