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9日,第三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发布2021年度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涉及食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在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等多个方面都很好地体现了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与责任担当,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其中,苏州两起案例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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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深入调查,并在上海浦江海关、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及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管局和张家港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下,成功查实了嘉浩兴公司在权利人瑞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在常州印制含有瑞京公司商标、厂名厂址的包装及合格证等资质证明,在石家庄、广州等地采购其它品牌或无品牌丁腈手套,在南通进行集中贴牌加工改换包装,最终在上海浦江海关出口产品至日本大阪、神户等地的违法事实。
该案查获丁腈手套共计475.6万只,涉案金额47.5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2.46万元,执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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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常熟申毅卡车厢体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正在进行二类底盘上加装厢体的经营活动。经过执法人员与车辆经销商所在地的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经销商进行检查询问,确定当事人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但未经认证的产品的事实。
当事人未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同时也未作为生产者出现在其他机构持有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其在生产好厢体后安装到车辆二类底盘进行整车出厂销售。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长三角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来源:苏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