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江津市监罚送告〔2021〕1号
重庆商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于2021年10月2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江津市监罚催〔2021〕3 号)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江津市监罚催〔2021〕3号 ,内容是:
本局于2021年4月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1〕24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一、没收违法所得2.75元;二、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向祥虎 韩峰 联系电话:023-47651690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23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