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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枣山市监信罚送告〔2021〕3号

2021-10-19 15:53: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8日,山东省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枣山市监信罚送告〔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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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枣山市监信罚送告〔2021〕3号

枣庄市山亭区振亮生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6家企业:

本局于2021年10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在登记地址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枣山市监信监处字〔2021〕第46-61号),内容是:吊销当事人枣庄市山亭区振亮生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6家企业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枣山市监信监处字〔2021〕第46-6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枣山市监信监处字〔2021〕第46-61号)

联系人:满海永 宗鹏

联系电话:0632-8826315,0632-8811472

联系地址:枣庄市山亭区邾国路600号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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