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1年度第六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长岛港府海鲜酒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名称(字号)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1 | (长)市监价处字〔2021〕2号 | 长岛港府海鲜酒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 部分菜品、商品未明码标价、部分菜品超过标示价格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六条 | 长岛港府海鲜酒店 | 袁忠亮 |
1.没收多收价款30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1年9月29日 |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